案例分析

钦州灵山陈齐鹍询侯局2025-06-24

user1 提交于 周四, 07/03/2025 -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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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夫妻二人,生3个子女。目前与父母、弟媳一起生活,弟弟外出务工。户主夫妻二人健康,长子13岁患重度地中海贫血,每月需要输血,每天要吃药打针,每天白天读书晚上打针超过10个小时,入户调查时说每月医疗支出7000元左右,计算申请前12个月支出为四万多。长女读初二,次子读小学。该户现住在父亲所建的楼房,每层240平米,共三层。原先户主注册一间皮具加工厂,车间在二楼,2024年12月将皮具加工厂转至父亲名下,将原先注册资金10万降到3万,加工厂仍由户主管理经营,请有13个工人,户主自述每年盈利大概10万多一点。因长子患重病,医疗费用较大,经常不能完全支付完工人工资,只能借钱,目前负债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9.5万元,欠工人工资31万元(有简单的记录)。因借了小妹8万多元,户主将五菱面包车和传祺小汽车两部小车转给小妹,用于抵消欠小妹的8万元债务,但是目前五菱面包车仍然是户主使用。镇政府以共同生活成员“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为由不予审批通过,而且申请前将车辆和皮具加工厂转让给亲属,无卖车发票和加工厂转让收益,也还是与父亲共同生活。我局入户调查,了解到这个小孩确实重病,计划做骨髓移植手术,医疗支出将会更大,该户希望能得到单人保,减轻医疗压力。该户是信访户,是否能给予单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