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灵山陈齐鹍询侯局2025-06-24

user1 提交于 周四, 07/03/2025 -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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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夫妻二人,生3个子女。目前与父母、弟媳一起生活,弟弟外出务工。户主夫妻二人健康,长子13岁患重度地中海贫血,每月需要输血,每天要吃药打针,每天白天读书晚上打针超过10个小时,入户调查时说每月医疗支出7000元左右,计算申请前12个月支出为四万多。长女读初二,次子读小学。该户现住在父亲所建的楼房,每层240平米,共三层。原先户主注册一间皮具加工厂,车间在二楼,2024年12月将皮具加工厂转至父亲名下,将原先注册资金10万降到3万,加工厂仍由户主管理经营,请有13个工人,户主自述每年盈利大概10万多一点。因长子患重病,医疗费用较大,经常不能完全支付完工人工资,只能借钱,目前负债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9.5万元,欠工人工资31万元(有简单的记录)。因借了小妹8万多元,户主将五菱面包车和传祺小汽车两部小车转给小妹,用于抵消欠小妹的8万元债务,但是目前五菱面包车仍然是户主使用。镇政府以共同生活成员“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为由不予审批通过,而且申请前将车辆和皮具加工厂转让给亲属,无卖车发票和加工厂转让收益,也还是与父亲共同生活。我局入户调查,了解到这个小孩确实重病,计划做骨髓移植手术,医疗支出将会更大,该户希望能得到单人保,减轻医疗压力。该户是信访户,是否能给予单人保?

针对该户家庭情况,结合低保政策、资产转移、医疗负担等核心问题,分析如下:

一、镇政府拒批理由的合理性分析

  • “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理由:镇政府基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户主)雇佣13名工人经营皮具加工厂,年盈利约10万元,认定其具备经营能力和稳定收入来源,不符合低保条件。该理由符合低保审核中对“经营性活动”的常规考量,即雇佣行为可能表明家庭经济状况未达贫困线。
  • 资产转移问题:户主在申请前将皮具加工厂(注册资金降至3万)和两部车辆转移给亲属(父亲和小妹),缺乏正式发票或转让收益证明,涉嫌故意降低资产以规避审查。此类行为在低保审核中通常被视为不诚信申报,民政部门需警惕潜在骗保风险。
  • 共同生活及资产共享:家庭与父母、弟媳共同居住于三层自建楼房(总面积约720平米),且加工厂虽转移但由户主实际管理,可能被视为家庭整体资源未耗尽,镇政府据此拒绝审批具有政策依据。

二、家庭特殊情况与医疗负担的考量

  • 医疗支出与债务压力:长子患重度地中海贫血,每月医疗支出约7000元,过去12个月累计4万多元,未来骨髓移植将大幅增加负担。结合家庭负债60万元(银行贷款29.5万、欠薪31万),实际可支配收入(年盈利10万)难以覆盖支出,存在因病致贫风险。钦州市救助机制强调为重大疾病家庭开辟绿色通道,此类情况应优先评估人道救助需求。
  • 资产转移的动机核实:车辆转让抵债(五菱车仍在使用)和加工厂转移虽无收益证明,但若源于债务清偿(如欠小妹8万元),需区分是否恶意逃避审查还是真实财务困境。民政部门应查证转移行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避免简单否定。

三、单人保申请的处理建议

基于低保政策原则和救助实践,建议民政局采取以下步骤:

  1. 重新评估家庭经济状况

    • 计算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纳入医疗支出刚性成本。若月均医疗费占收入比例过高(如超50%),可认定为“支出型贫困”,符合单人保(针对患病孩子)的例外条款。
    • 重点核实加工厂实际盈利:年盈利10万是否属实?是否存在经营亏损(如欠薪问题),需查验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证据。
  2. 资产转移专项调查

    • 要求户主提供车辆转让协议、加工厂变更记录及债务凭证(如工人工资欠条),判定转移是否真实合法。若为抵债行为且证据充分,可酌情减轻“骗保”嫌疑;否则,维持拒批决定。
  3. 开通救助绿色通道

    • 鉴于长子病情紧急,参照钦州一站式救助模式,联合卫健部门优先提供临时医疗救助或大病补助,缓解当前压力。
    • 若单人保审批受阻,探索其他救助形式:如转介至慈善机构、申请医疗专项基金或临时救助金,避免延误治疗。
  4. 信访户的维稳处理

    • 作为信访户,需透明沟通审核结果,避免矛盾激化。如证据支持拒批,详细解释政策依据(如经营性活动条款);如部分符合条件,可争取“分类施保”(如仅覆盖孩子医疗部分)。

四、综合结论与风险提示

  • 单人保可行性:若医疗支出导致家庭实际收入低于低保标准(需精准核算),且资产转移非恶意,可批准单人保;反之,镇政府拒批理由成立。
  • 优先人道救助:无论低保结果,民政部门应联动多部门为患儿提供紧急医疗支持,体现救助服务的兜底功能。
  • 政策风险点:资产转移若不规范,可能触发骗保追责;但过度严格审核可能忽视真实困境,需平衡政策刚性与人性化。

综上,民政局应启动专项调查,结合经济核查与医疗紧急度,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通过信访渠道反馈进展,确保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