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发〔2024〕34号 自治区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民发〔2024〕34号 自治区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医保局、数据局、总工会、残联:
现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民政厅 教育厅 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数据发展局 总工会 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